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据悉,《意见》共7个部分18条,以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总体思路,有的放矢地提出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和方向路径。
《意见》强调了人民法院服务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的6个着力点,包括着力加强对种源种业、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等领域及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创新发展;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保障协调发展;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生态共保联治,保障绿色发展;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内陆高水平开放,保障开放发展;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保障共享发展;着力完善中部地区法院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区域司法服务一体化发展。通过有针对性的举措,有效增强人民法院特别是中部地区各级法院服务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协同性。
此外,为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比较优势,增强中部地区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意见》根据中部地区功能定位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司法举措。例如,围绕巩固“粮食生产基地”地位,强调重点加强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方法和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审判执行力度,促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依法治理,严惩重要农产品走私、制售伪劣农资等犯罪。围绕巩固“能源原材料基地”地位,强调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
围绕巩固“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地位,《意见》强调加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司法保护;引导金融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围绕巩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强调加强涉通道工程、仓储物流等案件审理,加强对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综合保税区等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服务中部地区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中部地区省际之间的合作联动还不够紧密,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针对这一问题,《意见》强调要健全中部地区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协调指导作用,及时分析研判重大司法事项和疑难法律适用问题。积极推动区域司法服务一体化,促进跨域立案服务、执行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涉诉信访会商。
《意见》提出,中部地区法院要深度融入区域重大战略,加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法院与其他沿长江法院工作协调,共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支持山西、河南法院深度参与黄河流域司法协作,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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