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制舆论监督网工作规范公告
法制舆论监督网关于规范《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廉政系列片拍摄及廉政素材收集工作行为的公告
为规范本网站工作人员对外开展《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廉政系列片拍摄、各地廉政素材收集等舆论监督相关工作的行为,保障相关单位及公众的合法权益,杜绝虚假身份冒用情况,维护舆论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与合法性,现就网站工作人员开展廉政系列片摄制、廉政素材搜集等公务工作,郑重声明如下:
一、工作证核验规范
本网站工作人员因《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廉政系列片拍摄、廉政素材收集等工作所持工作证,均搭载专属防伪核验二维码,内置工作人员身份信息、廉政素材搜集与影片拍摄工作权限等核心数据。扫码无法识别、信息与系统备案不一致或无二维码标识的,均为伪造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配合,并可向本网站或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二、公函报备要求
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廉政系列片拍摄、各地廉政素材收集、调查取证、线索核实、舆情沟通等公务,须由单位统一派出且两人同行,持有本单位正式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公务执行公函》,公函明确载明廉政系列片拍摄、廉政素材收集等工作事由、执行期限、工作人员身份及联系方式。外出前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当地宣传部门提交公函及相关材料完成报备,经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紧急舆情处置、突发廉政素材搜集等特殊情况需即时报备的,应在工作开展后24小时内补齐备案手续。
三、必备工作文件
外出开展廉政系列片拍摄、廉政素材收集工作期间,两人须全程共同携带各自个人有效工作证、单位盖章的正规公函及相关函件稿件,主动向对接单位或个人出示,配合身份核验与廉政素材搜集、影片拍摄等工作内容核实,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
四、宣传资料携带
执行《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廉政系列片拍摄、廉政素材收集等公务时,应携带本单位官方宣传画册,清晰展示网站职能定位、廉政素材收集流程、舆论监督范围、合法资质及廉政系列片拍摄工作要求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范开展舆论监督及廉政影视摄制工作。
五、法律效力说明
本网站工作人员仅在两人同行、持有有效工作证、完成报备手续并出示正规公函的前提下,开展《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廉政系列片拍摄、各地廉政素材收集及符合法律法规及网站职能范围的舆论监督工作,相关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冒用本网站名义、伪造证件或公函开展廉政系列片摄制、素材搜集及其他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15910290973
投诉举报邮箱:3033624516@qq.com
法制舆论监督网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