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东方电气集团新业务板块快速发展,近一年来相继成立两家二级子公司,并同步组建了公司纪委。然而,这两家新单位纪委都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方面,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人员配备不足,其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履职能力对于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还有差距;另一方面,相关制度机制尚不健全,监督执纪的配套细则和工作规范有待结合实际进行完善。
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将解决上述问题,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着力点,采取“三个一”工作法,助力新单位纪委快速提升履职能力。
建立“一对一”结对机制,打通指导帮扶“最后一公里”。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制定《内设机构与新成立单位纪委结对指导工作方案》,建立“2+1”结对帮扶机制,即由一名室主任和一名业务骨干共同联系一家新单位纪委,开展“手把手”业务指导。通过定期走访、电话沟通、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帮助新单位纪委快速掌握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核心业务。
配强一支“专业化”干部队伍,筑牢组织建设根基。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严把干部“入口关”,针对两家新单位纪委成立初期部门负责人空缺的情况,主动介入,指导规范设立纪检机构,并通过深入调研、综合比选,从集团内部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新单位纪委。对于暂时缺乏合适人选的单位,采取“跨单位交流”方式,选派经验丰富的纪检干部进行定点帮扶,确保监督工作不断档、不缺位。
搭建一个“实战化”培训平台,练就监督执纪硬功夫。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定期组织新单位纪委开展“案例式”“研讨式”业务培训。邀请相关业务骨干,围绕“如何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如何开展专项监督”“如何处置问题线索”等实务内容进行面对面交流。通过模拟演练、案例复盘、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帮助新单位纪委干部在实战中练就发现问题和查处案件的“火眼金睛”。
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指导新成立单位纪委的实践,不仅快速提升了新单位纪委的履职能力,也为集团纪检监察系统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队伍培养新路径。下一步,将系统总结工作经验,将其固化为制度机制,持续推动集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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