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活动。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分组到各镇街一线办公,随机抽调部分案件进行评查,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核,现场出具建议书,指导镇街纪检监察机构查缺补漏。
青岛市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全过程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导向,强化案件质量源头治理,加强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围绕线索处置、措施使用、定性量纪、处分执行、以案促改促治等重点环节,坚持全过程把关,开展综合指导、加强联合监督,形成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的合力。
青岛市纪委监委强化审理监督,守牢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程序手续关口。对于重点案件,案件审理室在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及时介入、审核把关、提醒指导,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守案件质量底线。
对案件中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青岛市纪委监委建立审理协助论证机制,案件审理室加强对焦点难点问题的总结提炼,形成分析论证意见,为研判重点内容提供参考。同时,在事实基本查清的基础上,具体案件承办部门就定性和取证思路等邀请案件审理室协助分析论证,进一步守牢案件质量关。
与此同时,青岛市纪委监委优化重点案件的“双重审核、提级把关”机制,区(市)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由区(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审核后,向市纪委监委报送案件核查情况;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案件审理部门聚焦问题线索是否均有回应、查实查否问题是否均有证据支撑、处理意见是否恰当等重点,对案件提级把关,并向上级报送案件核查情况。
“我们还建立了日常业务咨询分级答复机制,业务咨询由案件审理室相关审理组按照分工负责答复。”青岛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对咨询事项已有明文规定或者成熟做法的,按照首问负责原则直接答复;咨询事项存在一定争议的,经审理组集体研究后予以答复;咨询事项重大疑难复杂或组内意见分歧较大的,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或提请室务会讨论后答复。
青岛市纪委监委统筹市、区(市)两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力量,采取集中评查、分组互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开展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该市纪委监委将区(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全部纳入集中评查;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全部纳入分组互查,确保评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能力水平,青岛市纪委监委还紧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渎职类犯罪、追责问责等案件查办的重点难点,系统梳理总结执纪执法实践经验,加强办案规律和违纪违法手段研究,制定出台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案件取证指引、渎职类犯罪案件工作指引、问责案件工作指引,为案件查办部门提供观点明确、解析具体、实操性强的工具书。同时,健全完善业务指导制度体系,组织各区(市)纪委监委每季度轮流主办“审理课堂”,集中学习研讨案件查处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易发多发问题,定期编发《案件办理实务参考》《审理工作提示》,进一步促进业务知识更新、工作标准提升。(特约记者 刘强 通讯员 张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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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总编:曹锦宝



